白皑皑的雪花鹅毛似的落在灰扑扑的檐上,一双红肿的小手探出来接了一片,就立刻被冻的一个哆嗦,风驰电掣的收了回去。 “我去,都多少年没这么冷过了?!” 叶景和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十根手指肿的跟十根小红萝卜似的,又疼又痒,可是他却清楚的知道,这已经是原主这么些年养的最好的一回。 最起码没有裂口子,流脓淌黄水不是? 而在叶景和的记忆中,从家乡修了水泥路后,他就没这么冷过。 只是经年的冻疮却不是那么容易好,暖气烘着就又疼又痒。 可冻疮再怎么折磨,也好过在这儿连刷牙都要靠嚼柳枝的古代生活啊! 叶景和一闭眼,就是一段段对着他念经似的听书声,他没来以前,村里的婶子们没事儿就喜欢外放听书,叶景和总是避之不及。 没想到,都穿越了他还是没能逃过。 这本书足足有五六百章,叶景和听了一天一夜才接近尾声。 这本书是以女主的视角来写的,作为真假千金中的真千金,女主被找回家后代替假千金低嫁给了花名在外,浪荡不羁的男主。 婚后,女主各种被婆母磋磨,男主自己潇洒,小妾娶个不停,在女主经历被冤枉,被冷待,小产,失子等等折磨后,终于被男主看到她一颗冰雪般晶莹剔透的心。 然后,这个不要娘了,那个不在乎妾了,就这么不知天地为何物的he了! 叶景和听的都快吐血了,但他不是替女主,而是替自己! 小白兔一样的女主最终还是被大宅院里的争斗染黑,她觉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男主身边的小厮下手。 毕竟,要夺权肯定要先安排自己的人手上位,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但叶景和表示,他理解不了! 因为,他现在就是那个被搞的断了腿,赶出裴府,冻死街头的小厮长风! 叶景和听完全书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跑,加满油马不停蹄人不停脚的跑! 可是……外头打着呼哨的风雪彻底劝退了他,他还不想快进到结局。 叶景和面无表情的进行了一通丰富的心理活动后,蹲在火盆旁挖了一块猪油在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