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承十五年八月,大庆,陇西郡,安故县。 仲夏的尾巴,余热未消。 陇西郡的烈日发了神威,地面都冒着热气,要出门的行人们瞧见外面的天色,纷纷戴上斗笠,却仍受不住热度躲在屋檐下行走,本以为这炎热要持续至酉时末,可下一刻,豆大的雨点毫无预兆地落下来,街上的行人们不由加快脚步,去寻躲雨的地方。 安故县县尉府门口的三个小吏早将支着的小摊挪到了屋檐下,坐在草席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这般大的雨,却还有太阳!”第一个注意到下雨的小吏将手伸出屋檐,接了些雨回来,摩挲着手上的湿润,稀罕道:“太阳雨,这天色怕是狐狸在娶亲。” 旁侧跪坐在席伏案书写的小吏抬起头,诧异道:“可今日八月初三,黄历上说不宜嫁娶。” “那这狐狸的亲事怕不是什么好亲事。”另一人立在屋檐的柱旁,忽然想起一事儿,他三两步跑到席边跪坐,压低声音:“说到这亲事,我倒想起了一件事儿,今上的大婚好像就定在八月初五,县长还说到时在集市结灯会,你们可要去凑热闹?” 今上的婚事——这可不是个能畅所欲言的话题。 谁人不知小皇帝为了不立柳家这位皇后,称病罢朝足足三月,闹得人尽皆知,到最后还是松了口,写了立后诏书,定了成婚的日子。 “灯会啊,若我那日休沐,家中又无甚事情,便去看看。”伏案的小吏打着哈哈地回答。 因着这敏感的话题,这方地界又陷入了沉默。 外间下着大雨,街上行人也都跑光了,伏案的小吏记录完所有募士的姓名籍贯后,心里估摸着应当无人再来应募,便旁若无人地数起屋檐下被雨点打起的旋儿来。 一、二……十三、十四…… 眼前一道阴影忽然落下,小吏幽幽抬起头,眼神还未聚焦,见得一高高瘦瘦的身影立于摊前。 定睛一看,是个年岁不大的少年郎。 这少年郎未着蓑衣未戴斗笠,一身湿漉漉的补丁短褐,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流到眼旁,又顺着微黑的皮肤从下巴上掉下来,落在地上。 因着下雨,他头发湿乎乎黏在脸上眼角,那双不小的眼睛里盈着水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