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 “唉,吐出来了,吐出来了……这是哪家的哥儿啊,怎得被李壮这痴傻汉子推进水里了?” 林言艰难地吐出一口水,一缕头发压在右眼皮上睁不开,只剩左眼无力地半睁着打量四周,还没看出个什么情况,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就闯入眼中。 只见这人微微低着头,眼神落在他身上,眉目疏淡,鼻高唇薄,应是常年劳作,麦色的面庞还挂着几滴没有擦干的水珠,两人的衣衫浸湿,隔着衣物都能感受到他手臂的力量感。 这…这…这地府还有这等尤物?这等美男?只不过林言还没来得及品味,一大串剧情塞进了脑子里。 左眼也彻底闭上了。 “唉唉唉,这咋又晕过去了,瘸腿王咋还没来?” “这是李金花家的吧,昨日和李金花一起来的,俺在村头看到了……” 大量大量的画面闪过,像是将死前的走马灯。 林言费劲的消化了一下,简单来说就是:他死了,他又活了,但他还不如死了。 他,二十一世纪最优秀的社畜,本本分分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终于靠自己考出大山,就读于top名校,毕业后就被世界百强公司录用。 在明天就要发六位数工资的时候,打算泡个澡享受一下,结果在自己家的浴缸里被呛死了。 是的!家指的就是自己刚住进来没两天的大平层新房。 林言欲哭无泪,穿书就算了,还穿进了一本叫《嫁给痴傻汉子后,日子越过越红火》的书。 听这书名就不对劲。 果然,林言消化了一下书中内容,只觉得无语。 他的身份就是痴傻汉子的早死夫郎,也正是因为他的死,那个汉子受了刺激,发了几天的烧,不仅不傻了,还忘记了他的存在!! 这就算了,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自己如今是个能生孩子的男人,也就是书中的夫郎。 林言气的不想睁开眼,但眼皮上的那缕头发不知被谁轻轻抚开,他下意识地动了动眼皮,又抑制不住的咳嗽起来,仿佛要将内脏咳出来。 “咳咳咳……”许是看他咳的实在可怜,一双大手轻轻拍着他的背。 美男就是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