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个日记本的时候 我叫汤姆·里德尔,这是我唯一能告诉你的。 我当了16年的人,50年的日记本,所以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什麽,也不知道我在哪儿,还有多久才能从这鬼东西里出去。 但我能教你很多别处学不到的东西,比如怎麽才能永生不死。 准备一个容器(别用你的日记本,除非你想接下来几十年一遍遍地回味你那些丢人现眼的青春期语录),找个活人,然後把他杀了,大功告成。 对了,别忘了祈祷,要是你运气不好,就会成为被困在魂器里的那个。 我知道这个,是因为我就是那个倒霉鬼。 然後你就会发现,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後悔自己干了这件蠢事。真正的无期徒刑。你用前面六个月後悔,咒骂外边那个自己,後面几十年思考人生的意义。 你不是在制造魂器,而是把自己变成了半个哲学家。 我得承认,当日记本的日子比做人无聊多了。当你还是个人的时候,你睁眼,洗澡,上课,吃饭,练黑魔法,睡觉,偶尔还能杀个人玩什麽的。成了日记本之後,你唯一的活动就是瞪着眼睛干坐着,连睡觉都免了。 所谓无聊,就是你能感觉到时间的流逝,所以外面过去了多久我知道得一清二楚。50年,600个月,18261天,26,295,840分钟,1,577,750,400秒,没错,我一秒一秒数过去的。现在你还好意思抱怨无聊吗? 我想我还算幸运的,偶尔能看看自己糟糕的语录,顺便修改修改润色润色,再翻译成七种不同的语言,不知道被关在其他容器里的家夥该有多倒霉。 没错,别的汤姆·里德尔,不出意外应该还有5个。 我想要个身体,我想要自由。不过看起来是没什麽希望了。 1,577,750,401秒,1,577,750,402秒…… 瞧,我还能教教你怎麽打发时间,没有听衆就和自己讲讲话,保持思维活跃——脑子这东西不用就会退化,别抱侥幸心理;算算1000-7等于几,假如你不幸遇到了我这种情况,建议从一个亿开始。 有句话叫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