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嘉宝(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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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嘉宝
下午约了李春去事物所,二年来的孽债今天终于能做个了断。
开着心爱的小毛驴来到再熟悉不过的律师事物所门口,停完车,进楼。
电梯前,李春一手插在裤袋内一手按在按扭上手指不停的敲打着墙面。
和以前一样,没变。
“李春”
我走上前去。
这没什麽不好意思的,离都离了。
他转过头,没说话。
电梯门开,他的右手顶在门上身子向外侧。
我进了电梯後,他才进来。
七楼,我们打开了那扇熟了不能再熟的门。
年老的律师发给我们一人一份合同。
“希望二位看清楚後再签名。”
不用看了,我直接签上自己的名字。
“不看清楚?”
律师提醒我。
“不用,我同意李先生庭下合解。”
李春同意将猫还给我,条件是由我承担这二年为打官司花费的所有费用。
他见我如此爽快也快速了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什麽时候去拿猫?”
我问他。
“随便”
“那我一会就去,我今天很有空。”
他从口袋掏出钥匙扔在我面前,拾起钥匙走出事物所,开车前往曾经的家。
李春不喜欢猫,他之所以不肯干脆的把猫给我完全是为了折磨我报复我。
他把猫丢在那里,每个星期三次请保姆上门打理并喂食猫。
在这之前,我一个月有二次探视它的机会。
找到猫咪,仔细观察它的身体,还好,没有一点病态或伤痕。
猫咪和我很亲,见我来了便在我脚下打滚,用头蹭我的脚。
我将猫咪放在猫笼中。
将冰箱里的猫罐头,宠物钙片等食品全部装好带走。
回到家,母亲见我抱着猫咪回来问我值不值。
我说,值!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
做错事的是他不是我,我只是要回自己的东西。
我的父亲认为我花了这麽多钱和精力只为了要回一只猫太浪费了。
浪费吗?
一点也不。
这些钱,本身就是李春的,我只不过把他的钱花在他身上罢了。
我不是什麽贞节烈女,离婚时我接受了他们家付给我的赡养费。
抱着猫躺在床上,它舒服的打着呼噜。
当初是怎麽看上李春的?
忘了,不记得了。
怀里中的猫咪伸出小舌头舔着自己的爪子,我抓起它的爪子用力捏了几下。
对它说,下次,给你找个基诺李维斯当爸爸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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