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晃晃悠悠地,身形摇摆地踏在些许泥泞的石板路上。 当我从这杂乱无序,夹杂着噪音、不安与慌乱的庞杂地方走过时,我并不是漫不经心地游弋在这片区域。 我正寻找着,哪个方向是可以抵达我宅邸的方向。 可惜,我的眼前朦胧一片,人影幢幢。 没错,我刚和一群和我一样的富家子弟厮混了一趟,喝得酩酊大醉。 为了逞强,我也谢绝了某个好友让马车送我回家的想法,执意一个人走在这我平时根本不可能投一眼的地方。 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林顿·凯西斯,今年二十岁。 或者,我也有另一个更响亮的名字,凯西斯四世。 没错,我可不是混迹于各种场所、无所事事的街溜子,也不是为了忙于生计,挣扎着为了求得生存的贫困居民。 我是实实在在的贵族后裔,居住在这座城市专为贵族修建的宅邸区里。 虽然那些房子宽敞、漂亮,我可以用廉价的薪水让一群居住在这附近的,当然是拮据的家伙们来为我打扫屋子。 这样说来,我的房子甚至是一尘不染。 我抬头看了看周围,用暗无天日形容这鳞次栉比的房屋不为过。 斑驳的墙壁和脱落的瓦片完全是破败的象征。 那些杂乱的电线,交织在一起就如舞在空中的蛇。 我是绝对不喜欢这个地方的,现在这个破落的地方竟然热闹无比。 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这里是治安欠缺的地方,一旦天色暗淡下来时,各种来自不同地区、怀各色心思的人就会聚集在这里。 因而,这里是黑市交易最猖獗的地方。 不,我不喜欢用猖獗这个词。 说实话,我虽然不喜欢这种环境,但这种打破规则的文化我倒是非常感兴趣。 因而,我也尝试着朝路边用砖头、木头搭成的小间里面望一眼,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东西。 “哎,嘿嘿。这位少爷,您在找什么?” 突然,我耳边响起了一个老头的声音,沙哑而兴奋。 我转过头,果然看到一个穿着黑色破旧布衣,脸上沾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