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舒情的消息。沈家的消息, 倒是偶尔听说一点。 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旧时代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了。 听别人说,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 出门买菜的时候,满街红旗猎猎作响,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 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 一个是我,一个是舒情—— 留洋千金,他明媒正娶的太太,他一生的真爱。 我踩着小脚,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 却从不上桌吃饭。 一个寻常的清晨,我砸碎了烧饭的锅。 决心叛逃。 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就退回了厨房。 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盛着我的饭。 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更小更破,单独放在角落。 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更小更破,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 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 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她的妻子舒情,以及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 剩下的三张,是留给客人的。 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也不配上桌吃饭。 哪怕他的儿子,是我给他生下的。 我端起饭碗,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 「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吃都吃腻了。爸,和阿水说说,换换花样啊。」 儿子是我的生的,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 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 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他只叫我阿水。 「是呀,爷爷,坏阿水,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 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 从他们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在带。 每天一睁眼,就是喂奶洗尿布。 可他们不叫我奶奶,只叫我阿水。 「阿水,过来一下。」 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扬声喊我过去。 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生平第一次,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