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杰斯,今年二十一岁,是镇上出了名的黄毛混混。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混成这副德性了。 小时候父母早死,在孤儿院长大,十五岁那年就开始在街头游荡,靠着偷鸡摸狗和坑蒙拐骗混口饭吃。 后来年纪大了点,就去冒险者公会注册了个见习冒险者的身份——倒不是真想当什么英雄,纯粹是觉得这个身份能让我在酒馆里骗吃骗喝更方便些。 公会里那些正经冒险者对我是什么态度,我心里清楚得很。 每次我走进公会大厅,那些家伙就会用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瞟我,窃窃私语着'又是那个废物黄毛''连史莱姆都打不过的废物''就知道骗新人请客喝酒的人渣'之类的话。 我倒也不在乎。反正老子从来就没打算靠冒险家致富,能混一天是一天呗。 但今天,事情有点不对劲。 早上我照例晃进公会,准备看看有没有什么简单的跑腿任务能接——比如帮老太太找找丢失的猫啊,给商人送送信啊之类的。 结果刚进门,平时最看不起我的那个光头战士格鲁就笑眯眯地凑了过来。 “哟,杰斯老弟!”格鲁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堆着诡异的笑容,一只粗壮的手臂搭在我肩膀上,“最近手头紧吧?哥哥我这儿有个财的好机会,要不要听听?”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这帮家伙平时恨不得离我三丈远,今天怎么突然这么热情? 但转念一想,管他呢,先听听再说。 万一真有什么油水可捞呢? “什么好机会?”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格鲁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银霜山脉那边,有个山洞,里面据说藏着稀世珍宝!我们几个本来想去探索的,但最近手头都有任务走不开。这不,想起你小子正好闲着,就想把这个机会让给你。怎么样,够意思吧?” 我眯起眼睛打量着格鲁。这家伙的表情太假了,假到连我这种混混都能看出来他在憋着坏。 “有这种好事你们不去,反而便宜我?”我冷笑一声,“当我傻啊?” “哎呀,真的真的!”格鲁身边那个瘦高个盗贼也凑过来,“我们是真有任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