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野,今年二十八岁。 白天,我是写字楼里沉默可靠的员工,将公司业务处理得一丝不苟,对上级的每一句吩咐都点头称是。 夜晚,我坐着城际列车回到那间远离市中心、永远收拾不整齐的郊区一居室出租屋,面对四壁空墙,反复咀嚼自己为何会活成这副模样。 我的人生只有两条平行线好好读书,好好工作。 父母在我有记忆前就消失在车祸里,留给我一笔刚好够读到大学的存款和一个“要争气”的模糊嘱托。 于是“爱”这个字对我来说,始终隔着一层毛玻璃。 我看得见它的轮廓,却从未真正触摸过它的温度。 我没体会过被爱的滋味,于是便把不被讨厌当成了毕生追求。 我争气了,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银行卡里的数字缓慢而稳定地增长。 我以为沿着这条轨道滑行,总该得到点什么,比如一间房子,一份爱情,一个女人。 然后她出现了,我的前女友,或者说,我单方面认定的前女友。 她叫林娜,是我在一次行业展会上认识的。 她像一团明艳的火,穿着紧身裙,笑声清脆,眼波流转间能把男人的魂儿勾走。 她说喜欢我的踏实可靠,说我让她有安全感。 我信了,傻乎乎的我像飞蛾一样扑了上去,笨拙地献上我所能给的一切。 在我那套简单到愚蠢的道德算式里,付出真心、时间和所有积攒下来的微薄薪水,就应该等于收获一份同样的感情,甚至一点点肉体上的温存。 薪水大半转给她买包、买鞋、清空购物车,深夜陪聊到手机烫,听她抱怨上司、闺蜜和天气,再从干瘪的词汇库里搜刮安慰。 我以为这叫付出,叫爱。 可我换来的是什么呢? 是她永远在忙的约会,是她接起电话时压低的声音“和一个闺蜜在一起啦”,是她朋友圈里那些暧昧不明的定位,是她手机里那些合影里唯独没有我。 整整两年,我连她的手都没完整地牵热过。 每次我想要靠近,她总会蹙起那描画精致的眉,用那种混合着无奈和娇嗔的语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