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旷幽寂的胡同口,一条身姿挺拔、毛蓬松柔软的像皮草的狗正快步走着。即使穿着粉色小裙子、脖子系着粉色蕾丝蝴蝶结,它仍旧走出了威风凛凛的步伐,尤其是那双蓝宝石般漂亮的眼睛,仿佛湛蓝天空洒进了眼睛里。 没错,这是一只哈士奇。 一条穿着小裙子的性别为公的哈士奇。 牧三七是从宠物店里被买回来的,它的母亲是一条极为漂亮的赛级母狗,在同一窝小狗里,牧三七是最为漂亮的一只。 可它却是最晚被买走的。 至于原因,可能取决于牧三七每天早上五点雷打不动的狼嚎,以及每天将宠物店搅得天翻地覆的丰功伟绩。可以说自打牧三七出生后,他足足送走了四个店员,哪怕店主涨工资,那些店员也死活不肯留下。 其中一个店员被挽留时,还哽咽地抓住店主的手:“老板,钱还可以再挣,可我只想活着。” 店主:“……” 他还能说什么呢。 为了将这个活祖宗送走,店主不得不含泪降价,从赛级犬价格降到了普通狗价格,可即使这样,牧三七仍旧在宠物店待到半岁大,才终于被人买走。 送走牧三七的那天,店主和店员眼含热泪,拼命送了买家许多用品,搞得买家还以为他们舍不得这条狗,表示一定会好好养。 殊不知,在买家离开后的一分钟,全店爆发出了激烈的欢呼,店主更是举办了一场空前盛大的特价大酬宾! 当然,一人一狗并不知情,那人将牧三七带到一栋别墅后,按响了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身材优越的清冷型男人,他皮肤白皙干净,眉眼清俊深邃。牧三七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人,青年俊美到不似真人,只是气质看上去很冷漠孤寂,眼神里也带着一丝对世界无欲无求的厌倦感。 牧三七尾巴忍不住摇了摇,看到青年分了一丝眼神给他,忍不住摇得更加欢快。 哟,美人!!!! 可是美人嘴里却吐出极为冰冷的话语:“陈冬冬,我不养动物。” 哈士奇摇晃的尾巴一僵。 哎,不是,竟然有人拒绝它的美貌! 陈冬冬抱着狗站在门口苦劝:“表哥,你就养...